法律咨询

我家有老屋一幢,一九五几年那时还没有房产证,只有土地证。当时土地证上有六个人的名字,分别是:太祖母(我外公的母亲),我外公,我外婆,我母亲,大姨(与我妈是同父异母关系,其母{我外公的第二个妻子-已亡}),大舅舅(我外公的养子,系我外公{第一个妻子-已亡}领养的,在我外公生前已于我外公脱离领养关系)。 一九九几年时颁发房产证,当时按照土地证上的名字颁发。其间有多人已死亡,死亡顺序如下:太祖母-大姨-我外公。 大舅舅放弃(大姨夫和我妈出钱),因此颁发了三本房产证(我外婆,我母亲,我大姨夫)。

公司企业
2007-05-12 17:19:11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遗产继承顺序
213355
父亲去世了继承房产跟媳妇有关系吗
民法典 1387
父亲去世了继承房产跟媳妇有关系吗
父亲去世母亲继承房产的份额是多少
民法典 2729
父亲去世母亲继承房产的份额是多少
独居老人的侄子侄女可以继承老人的遗产吗
民法典 1189
独居老人的侄子侄女可以继承老人的遗产吗
重婚罪会判几年时间
重婚 100
重婚罪都生了孩子判几年
重婚 115
重婚罪的认定要满足哪些条件
重婚 80
重婚会怎么判
重婚 70
重婚罪追诉期是多久?
重婚 75
怎么来证明夫妻感情破裂
起诉离婚 90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