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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离婚有好几年了,小孩由父亲抚养,直到现在,由于小孩的姑姑工作的调动,他们把小孩随同姑姑一起离开了市内,随姑姑生活,到县城去读书,三年后才转回市内,我是儿的母亲,为了儿的学习,我不想把小孩转来转去,我愿意带小孩,可是他们不允诉,带离市内也没与我商量,我在给儿子生活费用及日常用品,那么应该与我商量才对,他们也没有把我当成是儿的母亲,那么我就拒绝交付生活费,这两个月我就没有交,他们这几个月也不让我见儿子,无奈之下,我也就只好到学校去见,他们知道后,儿子的父亲就到我上班的地方来闹,严重影响我上班,我说过你如果对我没有交付生活费可以控告我都行,但是他不听,要想让日子很难过,原本我打算起诉,后想到他们家的条件好,关系好,我呢?永远都是一个弱者,我没有钱打这场官司,后我就放弃了,我的确是个弱者,想到一个可怜的母亲,能把他生下,但不能陪伴在身边那种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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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11 13:52:2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