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打搅你真的不好意思!但真诚的希望此时你能给我带来一些帮助。时间是这样的。我跟我老婆于2006年农历十二月二十六结婚,至今有一小孩子(男孩),现二人感情破裂,准备申诉离婚,可是小孩才五个月不到。法律规定,我现在没有申诉的权利,但对方开始申诉,这我也能接受。最主要的是小孩的抚养权一直是我们二个人之间不能妥协的问题,二个人都在争这小孩的抚养权。按家庭及我的工作,有利于对小孩子将来的成长。而她的家庭比较清贫。还有三个老人,以她的个人能力,抚养小孩本身就是一个难题。这段时间她把小孩带在身边,家里双亲想见小孩一面,她都不肯,也拒绝接家里任何人的电话(包括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