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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年底,因为和前男友分手,为了避免今后的经济纠纷。经协商双方达成书面的协议如下:男方支付当时购房女方拿出的11万元钱,那么女方同意将房屋所有权的50%过户转让给男方。11万元钱分为3期支付,第一期5万,第二期5万,第三期余款1万必须在07年底全部支付完毕,如有问题双方可协商处理。但是由于男友不放心,同时我考虑到双方多年感情因素,我很配合的提前协助男友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的办理,并在07年3月,新的房产证办理完毕。但是截止那时,我只拿到了95000元。剩余的15000元由于男友经济有困难,经口头协商同意延迟支付。但是一直到现在男友也没能支付,每次电话联系也得不到结果,现在甚至拒绝接听我的电话。我想请问律师,这种情况我可以用什么方法来解决呢?那张书面的协议有法律效应吗?

其它综合
2008-04-23 15:48:43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协议没公证也有效,有合同就行,让财务人员给你算一下帐。
  • 罗律师,您好!
    非常感谢。但是我想问一下,协议没有公证也有法律效力是吗?还需要提供什么证据才能起诉呢?
  • 谢谢。但是如果对方说已经全部支付完毕给我了呢?我也没有什么凭证可以证明他没付完呀?还有:因为当时的协议是说支付完毕后才办理房屋的转让过户手续的,但是其中50%的产权已经在2007年3月全部办理完毕了呀。如果对方说:我没有收到全部的钱怎么可能轻易把产权的50%转让给他呢,怎么办?而且我想请问一下起诉的相关费用情况。不好意思,再次请教,感谢
  • 协议有效,可以起诉你前男友还钱。
  • 我是说算一下还款到期后开始计算的利息。
  • 收到费用应该有收条证明,起诉的费用:法院的诉讼费175元,律师费看你跟律师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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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