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家里在农村里面,最近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是这样的。
在我家里那边现在是沥青路,我们家在沥青路的旁边堆放了一些水泥的构件,构件是放在路边上,没有放到公路的路基上,离黑色的沥青路还有一米左右的距离。前几天,有人开摩托车由于速度过快,导致飞车,撞在我我们的水泥构件上,一死一伤,请问,我们要负连带的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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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先不管该赔多少,我问错了,应该是应该负多少的责任,比如5%?还是多少呢?
谢谢律师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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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这个责任是怎么负的呢 ?比如该赔多少钱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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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事人死在我们的物件之上和旁边有什么区别
2、我们东西放在公路的有效使用范围之外
3、如果要负责任,需要负到百分之多少
4、法律有没有明文的规定
(貌似《公路法》第四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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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责任,但对方有过失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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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赔多少钱,需要看责任如何划分,伤者死者的具体情况,现在无法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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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说不准了,法官可以根据情况自由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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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