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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丈夫感情的不终,常不归家,所以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之下,我选择了离婚,家没有了,感情也没有了,只有儿子是我唯一希望,我把儿子留在了身边,在一年之后,由于工作的原因,没法带儿,所以我与前夫协商后,我们私下协商写了一份抚养权的变更,为了小孩的成长,所以我放弃了,我就保持每周接他两天到现在,他们把小孩带离了市内,让我这位母亲不能与儿常相见,虽然抚养权的变更,难道小孩的带离可以不必跟我讲吗?我现在有这个能力养小孩,虽然抚养权的更改难道我就没有办法要回抚养权了吗?

医疗纠纷
2007-04-30 09:49:2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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