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11号零晨2点左右,我母亲在健康路由西往东方向骑自行车下班回家.经过健康路与红星路口交叉点时下车推行过人行横道线,当时过马路时是绿灯,等过马路快到中间隔离栏时被一辆由北向南方向行驶的汽车撞到,由于当时路口未有电子警察所以现在肇事方一口咬定是我母亲闯红灯,当时肇事驾驶员是撞到我母亲自行车后轮后冲出几十米远的地方才停车的.我母亲被送往第二人民医院救治,现在问题是肇事者就拿出二千圆医药费,但到现在为止我们总共花去二万多医药费了,我们多次向肇事方催要医药费,但肇事方不理睬我们,一直要求我们法律解决.现在交警事故责任认定出具的结果是无法认定,由于对方有一定的背景,交警方也偏向于肇事者.现在我母亲是左手肩关节骨折和左侧颧骨粉碎性骨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