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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04年6月至2006 年6月被原单位借调到现在单位,2006年4月原单位让我回去,我感到身体不能胜任原单位的工作,提出调到新单位,原单位不同意,于是我提出辞职,辞职报告快第至原单位,辞职报告寄出30多天也没有得到原单位答复,于是我去找原单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辞去工作,单位还是不同意,于是我要求劳动仲裁,今天槐荫劳动仲裁和我说我的辞职理由不充分,我想问尊敬的律师辞职需要什么条件?怎么辞职都不让?

涉外纠纷
2007-04-26 07:42:3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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