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合同中写“贰楼在购房时甲方(卖方)已与邻居(共墙)协调好可以建厨房、卫生间,除建筑成本,不得有其它费用,但不得影响邻居采光;”“设电表、水表各壹只,闭路电视线到户。”现在卖方没有履行协议,说邻居不答应我方建厨房、卫生间,同时卖方水表也是搭建邻居的,被拆除。我感觉上当,想起诉他违约,但卖主说告不倒他,合同有空可钻,我真的没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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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isy3:你好!
你的问题讲得不是很详细,但能了解大意,答复如下:
卖方确有违约之处:水表是没有的,虽然原来有,但被拆除,应视为没有.能不能主张违约金要看合同中有没有约定,有约定从约定;如没有约定,则只能就水表的安装费用(含表费及安装人工费)主张权利.
对起厨房及卫生间的问题由于提供资料不清楚,无法解释.
江苏镇江汇泉律师事务所刘向阳律师
2007.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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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