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们是内蒙古**电器有限公司模具分厂的
员工,共12人,已工作15年,员工年龄32-40岁。
2007年3月底,公司突然宣布要关闭模具厂,准
备把我们全体员工分流到深圳蛇口模具厂、彩电厂
、塑胶厂,服从公司安排的员工也要减薪从事新的
工作。我们12人因家庭中的客观条件,不能接受降
薪转岗,与公司协商由于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要公
司与我们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予经济补偿,但公司只
说要给我们安置工作,不提其它。
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可以通过什么样的合理方
式要公司给我们经济补偿并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能
给补偿,可以给多少,怎么计算?若给了补偿,同
时我们是否可以领到失业金?
请赐教。
平时可以给您打手机咨询问题吗?能请您当我们
的律师吗?如何收费?
有复为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