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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林转让合同 侯集镇政府为改河造田,在北窑厂南边壶平嘴处修一条东西河坝,为护坝在坝两侧栽树900余棵,并盖护林房一间,通过协商转让给护林员周群堂经营与管理受益。 具体按照如下: 1. 转让费1万元(周群堂已付) 2. 原900余棵树及房屋一间一并转让 3. 坝两端与两侧不准损坏,并保证年年维修,保持完好无损。 4. 四址:坝两端与两侧以89年栽树为准为界,西边以89年栽树往西2尺为界,北边以以89年栽树北大路中心为界,东边以以89年栽树往东2尺为界。 5. 如有发生纠纷,由周群堂负责解决。 6. 转让单位:侯集镇财政所 转包单位:周群堂 一式两份,各式一份 1997.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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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24 14:3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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