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想咨询下有关宅基地方面的问题.
20年前,我的爷爷在村上申请宅基地,因为涉及到邻居的猪圈,牛圈以及厕所等,经过村上的调节和经济上的补偿,得到两块4米X10米和两块4米X6米的宅基地.我的家在浙江的洞头,而且土地在街道边,位置很不错.
得到土地后全家就开始要盖房子,当垒起2米的地基后,爷爷又突然的病倒.为了给爷爷看病家里花光了钱,但是爷爷还是病逝了.因为当时的小岛上经济与交通都很不发达,为了生存全家人就全搬到外地打工了,因此家里的房子就搁置在那了.又因为当时那里很落后基本每人懂土地使用证的重要所以当时也办理.现在很多房子基本也没有房产证什么的,人人都没有户口本!
现在,村上要进行规化,因为我家的宅基地上没盖房子而且没有土地证,所以要赔偿我们家垒地基的石头钱和补偿给邻居家占地的钱就收回.
请问村上这样做合理么? 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