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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纠纷——我父亲和阿克苏红旗坡一个人签定了一份合同: 转让合同 甲方:陈** 乙方:李** 甲方将果园(26亩)转让给乙方,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6万元,甲方允许乙方居住房屋两年,两年后如果有特殊情况,允许继续居住2月。 签字:甲方:陈** 乙方:李** 2005年2月25日 我家有和国家签定的30承包合同有司法公证的。

经济相关
2007-06-28 21:09:45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1,没有公证的合同只要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没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利益,就是合法有效的,
    2,合同无论是那一方起草,只要双方都签字认可,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至于胜算,要看实际内容,不是看合同是谁起草
    3,签定合同的当时,只要甲方是完全行为能力人,又亲自签字,就是认可合同上的内容,至于是租赁还是转让要看合同上的约定,你无法证明对方是欺诈行为
    4,合同约定的转让费是6万元,应该按照合同履行,至于1.2万元的投资款,你没有说明情况,如果是投资,就是按照投资比例进行分配赢利,如果亏损,无权要求赔还.你到底是和国家签定的承包合同还是和甲签定的转让合同呢,没有说清楚,建议你在当地找律师咨询,带上你的全部材料,让律师帮你认真审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