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有家诊所,本想请一名执业医生坐诊,4月9号和那医生谈了待遇,证件没有存入我们诊所,也没签订任何协议,最后他说他有事要去广州一趟,等他回来再说(最多3-4天),15号下午3点多来了我们诊所,说证他带来了,还问我们出现医疗事故他不承担责任,我们说这诊断的病人谁负责,后来他走了,说过两天给我们回话,昨天上午打了电话过来,叫我们去卫生局办手续,正好诊所生意忙,我爱人就说现在有病人在打点滴,走不开,他就很生气说,你请不请嘛,听他这话我爱人很生气,就说不请,(病人人拿关天,不能随便离开人,)下午6点多,他又打来电话,说他有我爱人的电话录音,说要对我爱人所说的话负法律责任.其实这次他去广州实际上是去找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