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帮我姥姥和姥爷咨询的,两位老人家有6个子女,子女中最小的是儿子,他不赡养老人,欺负已经得了癌症的哥哥,打骂姐姐和外甥女,到姐姐家打闹。他的所作所为老人已经伤透了心,报案时,警察因为是家庭原因也不好介入。所以两位老人决定不在承认他这个儿子,要和他断绝关系,但是不知道办理的程序,请问要如何办理呢?
-
亲生父母子女无法解除,建议分开居住,财产可通过立遗嘱解决
-
生父母和子女的关系无法解除,应该找出父母和最小的儿子之间矛盾的根源,协商解决。关于父母的财产,可以立遗嘱方式进行处理。
-
生多生少都是烦脑
-
无法解除关系,但可立遗嘱,使其无法继承遗产。
-
无法断绝关系。
-
亲生的父母子女关系不能解除.
-
只能去公证遗嘱剥夺其继承权了
-
可立遗嘱,使其无法继承遗产。或者生前就把财产分给孝顺的女儿们。 以后不让他进门。
-
同意二楼意见
-
有纠纷,亲人之间应当理解和协商处理.亲情关系是无法断绝的.周兴芳律师
-
查看全部10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