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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奶奶在朝阳区有一套一居室,是原来拆迁时分的,原属单位公房,我在去年年底花3万元以我奶奶的名义把此套房子买下(按公房私有化价格1564元/平方米,再折合我爷爷奶奶的工龄),今年2月,我奶奶拿到了房产证.我家基本情况是:我爷爷已去世23年,我奶奶未再婚,我奶奶共有四个子女,除我父亲外都在北京有独立住房并独立生活,我父亲是60年代知青,未返城,至今户口在黑龙江,我的户口在89年办回北京,落在我奶奶户口本上,从90年开始,我和奶奶一起生活,直到去年结婚.现在,我已把我父母接到北京和我一起生活,我奶奶想将这套房子留给我的父亲.又怕其他三个子女有意见.我去公证处要求做房产赠与公证,公证处说是我奶奶只有这一套房产,不能办理房产赠与.

涉外纠纷
2007-04-11 18:3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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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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