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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05年年底在香山附近租了一间厂房用于生产加工,当时房屋很简陋,我自行进行了装修,大概花费在2万元左右.现在由于不合适,不想再租了,我希望把我装修用安装的照明灯具有配电箱及暖气锅炉的设施拆走,可是房东不同意,补偿我2000元,我认为太少了.所以不得达成一致. 因为我马上要搬家,所以我想把所有费用结清,这些东西我也不要了.准备去法院起诉他.

证券投资
2007-04-13 11:49:2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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