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3月10日19时40分在工作时间内,我和同事李某去仓储科对面的厕所方便,一会叉车工薛某开着叉车也来方便,在返回的途中我就站在叉车的双叉上,当时风沙很大,单位的路灯也未开,叉车行驶的速度较快,就开上了倒牙,就这样我被摔倒在地,被双叉把左腿弄的骨折了,后来单位给我承担了所有的医疗费用,且也给我报了工伤,现在已经进行伤残等级鉴定了.我的级别是九级.现在已经又从新回到了岗位上.可是我的腿实在是难以承受这份工作.几次让单位协调都没有结果.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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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对您表示谦意!因为工作比较忙所以没有及时给您回复!
1.从你的描述来看,如果你被定九级伤残的话将会得到以下补助费用:八个月的本人工资的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
2.如果你对鉴定等级有异议的话,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或者重新要求鉴定.
3.因伤残等级与单位给予你的补助金有直接关系,等级越高你所得到的补助金就会相应多一些.
4.单位只会按工伤保险条例来对你给予补助,还有上面我所提到的那些.我想单位已经尽到了责任不太可能再让单位负出更多的补助,除非单位自愿给付.
5.还有一个办法就是如果你有证据证明那个开车的人有过错,那么你可以要求对他的侵权的行为再获得人身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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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