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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1990年结婚,1995年离婚,期间生有一女孩,当时男方坚持不要小孩,法院就把抚养权判给了我,孩子一直由我父母 弟弟 妹妹帮我照顾.从1997年开始我就外出打工去了.15年他没给孩子一分钱.2002年我在县城购买了一套二屋二厅的房子,这之后他找我复婚,我没有答应.现在孩子读高二,他以照看孩子为由,住在我的房子里面.但我认为已经不是夫妻就不能住在一起,叫他搬出去,他不但不肯搬走,说要我给他两万元钱就走,更气人的是:现在他居然强迫我把房屋产权名变更为孩子的名字,还不让我住,以此来霸占我的房子,要不然他就要杀了我.现在孩子的费用还是我负担一多半.其实他也没怎么管孩子.我该怎样解决呢?

证券投资
2007-04-12 07:01:2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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