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4月2日借贷纠纷起诉,昨天法庭电话说找不到被告就要缴费公告送达,请问律师:他有家庭住址,只是常年在外打工、跑生意,春节等可能总要回家几次,但原告难以遇到他,因为他怕人向他要钱。可是我认为法庭应用留置送达法,他家有成年家属(老婆、大儿等)在家。 急盼您给予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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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问的问题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在案件当事人未能亲收的情况下,法院送达一般以公告送达为主.由于法院从事送达的工作人员不可能愿意为一件案件的材料反复送达或送达时经常吃闭门羹或他的家人称与他没有联系或联系不上等,所以留置送达法适用较少.不管采用何种方式,影响你的仅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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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