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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厂有部桑塔纳2000轿车是登记在我名下的。2005年由于厂内部矛盾,已停产。车子放在厂内。此后我收到交警的违规通知单。我了解到车子在一个姓杨的人手里。我就打电话给他,他说我厂欠他钱,把车已抵给他了。(厂长和他是亲戚),叫我去问厂长要。我叫他去交警大队执行处理,把车子放在厂内不要再使用。他没有听,继续使用,向他索要车子不给。

经济相关
2007-04-03 19:56:50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尊敬的客户:
    您好。
    您名下的车并不是您的财产,但因您是登记的车主,故该车引起的损害赔偿问题您负有相应的连带责任,至于车辆被抵的问题,按照现有情况分析,应是质押而不是抵押,因为该车转移了占有。但质押权人并不享有使用质押物的权利,且涉及机动车,应办理相关登记。因此,您所述问题可能与实际情况有出入,建议您与该车的真正所有权人联系并立即办理过户手续,免得产生后续赔偿及行政处罚问题,至于已经产生的问题,可以要求对方负担该笔费用,否则可通过诉讼处理。如您需要进一步法律帮助,请致电13813558069。祝您顺利。
    黄芝伟律师
    2007年4月3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