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 您好! 感谢您在百忙之中阅读我的信件,现碰到一些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问题想向您求助,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2005年4月,我老公为了与我结婚,以他的名义分期付款买了一套二手房,05年8月我们结婚登记了,从认识到现在我们一直两地分居(他在浙江),婚后我们感情不和,他脾气暴躁,私生活不检点,可是在去年10月31日我们有了一女儿,在怀孕期间直至现在女儿五个多月了,他从未陪伴照顾过我们,都是我一人在厦门熬着,在我做月子期间,我从他的手机短信里发现他背叛了我,从那以后,我们不停的吵,现在我觉得我们感情完全破裂,想离婚,不知房子有没我的份(首付款是他筹钱付的,有一部份借款是婚后才还的)?女儿会归谁?现在我有私人存款5万多(婚前就有的),我们共同存款7万元,离婚了哪些东西会属于我?怎么做才对我比较有利?还有离婚必须回到户口所在地办理吗?有哪些程序?急切盼望您的回复,不甚感激!

医疗纠纷
2007-04-03 20:34:31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