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前几天去一家公司面试并通过,其公司要求本人到区级或区级以上医院作体检,证明健康,再带能说明健康的体检表去公司报到上班;
今天本人带着武警广东边防总队医院体检表(体检表上填的都是正常和健康)去公司到人事部报到,公司人事部的人竟然说我有肝病,而且是严重传染源;当时公司的人都在,还有很多其他面试人士,人事部的人这么一说,都离我远远的,我觉她们这么说是对我极度的侮辱,对我造成重大心理伤害. 之后她们又要求我到南山区人民医院再次去体检,体检结果,肝功能呈阴性,也是正常合格,并且有抗体.
我很高兴拿着这个结构再到了公司的人事部,他们竟然还一口咬定说我有严重肝病,当时也有很多人在,对我再度侮辱,真把我气晕了.
请问专家,这种情况我可不可以去法院申诉,我也不知道该告其公司什么,也不只怎么样去申诉,请专家告诉我该怎么样处理.(当时有很多证人,并且可以联系到他们)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