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是外地人在深圳, 我姐夫和别人合伙在这里开了个小厂, 但几个人一直都不怎合, 因为我姐夫对办厂这方面不太懂, 但他是最大的股东, 所以对方一直都为难他, 总给他带来麻烦, 小厂却总想着大厂的派头, 我姐夫心里很气, 但为厂着想总忍着, 但在一月前为一件小事, 那人跟我姐吵架, 他开口就骂我姐, 然后就摔她们吃饭的碗, 我姐很气跟他吵起来, 后被同事劝开了, 一会我姐夫回来了, 看见地上的碎碗, 问怎么回事, 我姐生着气没说话, 我爸妈说没事, 但他好像马上明白了一样, 直接走到那人房间, 把门关上, 在里面他们打起来了, 谁也不知道会这样, 只想着平时都在一起喝酒玩的, 应该不会出什么事, 后来那人的哥哥和一个亲戚听到动静, 把门揣开, 上前什么也没说就把我姐夫按倒在沙发上, 让他弟弟打我哥, 而且他还掐我哥脖子, 我妈听见不对劲跑过去看到这情景, 忙上去拉开他们, 那人还想拿刀出来, 被我妈拽掉,才罢手,我哥起身摇摇晃晃走回家,在一层楼上,回家坐在凳子上,没几分钟我姐夫却坐不住了,滑到地上,我姐回到屋看见忙叫他们,但都不知道怎么回事,我姐慌乱中也不知道怎么办,看着他呼吸困难,我姐给他做人工呼吸,可没用,姐夫就这样没了,离开了我们,我不明白为什么,就算是生气也不会完能能导致死亡啊,经过他们那一番折腾,而且他一天都没吃饭,到外面办事,那时是中午正吃饭的时候,也没来得及吃口饭,就这样死了,后来法医鉴定结果是因情绪激动引起急性呼吸,循环功能障碍导致死亡的,可是如果一个人生气到这个程度就能致死的话,那么脾气不好的人不都这个可能,但是我哥还那么年轻,而且平时也很温和,身体也没病,这怎么样也要那几个人负责,如果他们没有对我哥进行殴打也不会导致这么严重的后果,听警察局的人说这样的结果可能会放了他们,我们对法律不熟,而且又是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谁可以帮帮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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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于鉴定结果不服,可以重新鉴定。如果事实如此,也只能提起民事赔偿,同时对公司事宜作个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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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不可以告他做牢吗? 他们找关系放出两个是取保候审, 而且现在还蛮嚣张的, 就算他们打我姐夫没有当场直接致死, 但是因为他们的原因我姐夫才没有了啊, 不是他们我一个大活人好好的怎么会出事呢, 他们应该付责任, 而且当时他打我姐夫也是拼命的打, 还拿刀出来要甩过来, 被我妈妈打掉了, 要不然还不是打到我姐夫身上了, 他们也太狠心了, 朋友一场, 而且还一起做生意, 有这么对待朋友的吗? 他还是我们湖北的人,我姐夫也可以算半个湖北人啊, 就这么对他, 就他们以前的事迹, 在这边口啤极为不好, 跟谁合作都是他们自己的利益第一, 从来不考虑别人, 不管别人死活, 而且还和别人打过几次官司, 都是他败诉, 可见他们是不受别人欢迎的, 他们造成这样的后果还一点都没有悔意, 一条人命啊, 就这样不在意吗? 如果是他们当中谁死了呢, 会是怎样的反应, 他们现在还很理直气壮, 好像很有把握脱罪, 我们不能让他们就这样不了了之, 我们要为我哥讨回公道, 要他们坐负出应付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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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我也相信, 只是某些人的权力会不会左右了法律的实施呢, 真的不懂, 他们找关系放出两个人,本来就是在我们意料之外的, 检察院刚开始说三个都放了, 我们不服, 然后去那里闹了, 他们又说批捕他们,但当我们回到住处, 打电话到派出所别人又说要放两个, 只捕一个, 不明白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检察院是为人民服务的行政机构, 应该公平公正, 而且说话算数的,让人信服他, 感觉得到法律的庄严, 但是他们让我们感觉不到这些, 不过我们不会气馁的, 一定不会放弃的, 让他们知道法律是公平的, 总会还我们公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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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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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相信法律 聘请本地律师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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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