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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书 甲方(用人单位): 经济性质: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X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1. 劳动合同期限:自2005年2月16日至2008年2月15日止。 2. 乙方工作内容 2-1.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 岗位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是: 1)乙方同意按《岗位聘用合同》中所确认的岗位职责权限开展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2)乙方同意遵守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 2-2.乙方同意甲方因生产经营活动变化和工作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岗位,并按公司的相应岗位薪酬制度执行新岗位薪酬。如果确实不能达成共识,甲乙双方均可提出解除本劳动合同。 3.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3-1.甲方原则上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甲方不同生产时期或生产阶段的生产经营活动特点,具体安排工作时间。 3-2.甲方原则上实行周休1天制。(每周的余下一天休息日根据公司生产情况累计于大春、小春和农忙集中放假) 3-3.在国家法定假日需要安排乙方生产时,甲方承诺额外支付乙方加班费。 4. 劳动报酬 4-1.甲方根据其生产经营状况和效益以及乙方的劳动贡献率,确定乙方的工资水平。 4-2.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劳动工资不低于重庆市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4-3.甲方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 4-4.乙方在甲方试用期间的试用工资为:¥ 元(大写 元);乙方转正后的基本工资为¥ 元(大写 元),业绩工资为¥ 元(大写 元),业绩工资年终考核合格后发放。 4-5.甲方视生产经营情况和乙方的贡献大小调整乙方的工资。 4-6.工资结算截止时间为每月15日,于当月25日发放。 5.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5-1.甲乙双方应执行国家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甲方有责任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5-2.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安全防护用品,努力改善乙方的劳动条件。 5-3.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违章指挥、强迫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6. 保险和福利 6-1.甲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甲方企业实际情况办理相应保险。 6-2.甲方努力创造条件,改善员工福利,在经济能力所及前提下逐步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7. 劳动纪律 7-1.甲方依法建立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和完善相关劳动纪律规章制度。乙方必须无条件遵守。 7-2.甲方有权依据法律法规和/或甲方的规章制度对乙方实施正激励或负激励。 7-3.乙方在合同期内擅自离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将通过法律程序要求乙方赔偿,赔偿办法如下: 1)属于一般员工,由违约的乙方按其前12个月工资收入总和的60%向甲方赔偿违约金; 2)属于生产技术骨干,由违约的乙方按其前12个月工资收入总和的150%向甲方赔偿违约金; 3)属于部门负责人,由违约的乙方按其前12个月工资收入总和的500%向甲方赔偿违约金。 8. 甲乙双方的其他约定 8-1.合同到期,乙方需要终止合同,需提前30天月提出书面申请,甲方收到申请后,是否同意乙方离职,应提前15天通知乙方。 8-2.乙方在合同到期前主动提出终止合同,甲方将按以下原则收取乙方的违约金: 1) 属于一般员工,前12个月工资收入总和的30%合同违约金; 2) 属于生产技术骨干,前12个月工资收入总和的100%合同违约金; 3) 属于部门负责人,前12个月工资收入总和的200%合同违约金。 8-3.乙方未获准擅自离开公司,甲方不予结算其遗留工资;同时,甲方将通过各种途径追缴乙方的违约金及追究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8-4.乙方在合同期内不得在外从事与在甲方本职工作相关的兼职工作。 8-5.乙方须对在甲方工作期间获取的甲方非公开信息(即甲方技术和商业机密)严格履行保密承诺。 8-6.乙方解除合同离开甲方后,乙方承诺,三年内不到甲方类似行业的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否则视为故意违反保密承诺,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相关民事责任和/或刑事责任。 9.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9-1.甲乙双方在本劳动合同期内,可以通过平等自愿协商的原则,依法变更本劳动合同部分条款。 9-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提前解除。 9-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劳动合同,同时乙方承诺属于以下第1-4项,乙方不享受甲方的经济补偿费等费用: 1) 经甲方试用,考核不合格者; 2) 严重违法甲方劳动纪律规定或者甲方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4) 触犯国家法律,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 患病,或非因公受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不能从事甲方为其另行安排工作的; 6) 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岗位本职工作的; 7) 甲方经营形势发生变化,需要裁员的,可解除与乙方的合同。 9-4.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劳动合同: 1) 以暴力相威胁,或者以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强迫乙方工作的; 2) 甲方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按期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未提供相应劳动条件的; 3) 本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发生,本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10.违约责任 违约方将接受《劳动法》规定的处罚或赔偿。 11.纠纷解决办法 11-1.其他未尽事宜,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 11-2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12.本《劳动合同》一式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签字) 代表(签字)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其它综合
2007-03-25 11:5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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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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