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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2007年邻生产队一农户郭家以一田块A与我哥家一田块B(面积8分)调换用于郭家建房,调换田块当时是口头指认的,无纸据。我哥与张家签了一纸协议,协议上的意思是将我哥田块B卖给了郭家-由郭家长期占用,当事人双方和双方生产队队长有签字。我哥家去年到田块A种了一季庄稼,今年我哥家因家务繁忙没有再耕种田块A。今年我地乡上欲对农村土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颁发。我哥要求将田块A登记在我哥名下,郭家称当时未调换土地,田块B是我哥卖给了郭家,不让我哥家登记田块A。问: 1、田块B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应该颁发给郭家还是我哥家? 2、我哥与郭家签的合同是否有效? 3、我哥是否可以收回承包田块B?如果可以又如何依法律程序收回?(郭家已在田块B上建了二层楼房。当初协议时郭家按协议支付给了我哥一定费用。我哥收回土地是否要支付违约金?)

其它综合
2008-04-09 13:56:0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