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7点30分左右,死者骑电动自行车由南向北行驶,对方驾驶小型货车也由南向北行驶。走到村口的时候,死者左拐弯被后面行驶来的货车撞飞,致使内脏破裂,身体多处骨折,送往医院抢救无效于2007年3月8日凌晨2点半左右死亡。而电动车只是后车筐有一点轻微划痕。
交警认定是货车的主责,死者的次责。从事故发生到家属赶到,死者一直昏迷,而交警的认定死者次责是因为死者没有下车推车走。
3月17日死者方已为死者办理了火化,直到今天(3月21日)货车方一直没有露面,丧葬费也没有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