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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离婚后又和现在的丈夫结婚,现在的丈夫是中国公民在国外(捷克)打工。我和现在的丈夫认识前他就在国外打工了。回来和我结婚后,又出国,由于我们性格不合产生矛盾,已经有3年没有联系,也没有经济往来。我想和他离婚。在没有拿到离婚手续之前,如果我有什么财产上的购进,离婚时也得给他一半吗?(财产的购进是用我自己的收入获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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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8-31 23: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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