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理由:感情不和,接受不了对方,无法继续生活
婚后生活期间男方不务正业,整天游手好闲,并偶因吵嘴对女方施暴,有乡邻为证 ,其母亦无故对女方不满,怀孕期间,女方也并未受到一个孕妇所应受到的照顾、关心,男方亦总是在其母教唆下向女方要钱(男方对下聘的彩礼耿耿于怀),并未尽到一个丈夫的责任。其间,男方因涉嫌犯罪,警方曾走访过女方娘家,使女方及其家人深感不安!女方在男方家中经常遭受冷眼。经检查,女方所孕婴儿胎位不正,可能难产,临盆前女方曾多次要求男方将其送入医院观察待产,但其因没钱为由屡屡拒绝,其母亦说凭她的经验不会有事,女方无奈!因无经验女方亦不知所措,只有听任。临盆当夜,女方胎感,遂要求男方将其送入医院,男方酣睡,长久不予理睬,女方疼痛难忍,晕厥数次,直到大出血,男方才匆忙找车将女方送去近百里远的市第一人民医院!其时,胎儿已闷死女方腹中!万幸女方在医生的全力抢救下保住了性命!男方在医院陪护期间,拿走女方身上仅有的一百元钱用来买烟喝酒!并未给女方购买任何营养品!除去睡觉,整日无所事事,对女方置之不理。男方母亲在女方住院期间未曾进行过探视!女方住院费为其娘家垫付!女方出院后回娘家坐月子,其间,男方未去探视过!女方无意再回男方家中!男方曾在夜间多次打电话骚扰女方!并对女方及其家人进行辱骂,并索要钱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