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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时间: 2008年04月07日 事发地点: 东莞 事发经过: 在执行程序中,因原义务人被注销,但是经过申请执行人申请把案外人追加为共同被执行人,案外人提出异议,并经过听证程序,后法院依职权主动把案外人变更为被执行人,此时不服对该民事裁定不服. 该如何救济自己的权利?同时能否适用新颁布的<民事诉讼法>第178、179条的规定申请再审

民事相关
2008-05-11 18:16:5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可以申请复议吗
  • [size=2]看贴必回,是种美德。 生活在钢筋混凝土的都市里,人和人的交心变得越来越难,大家脸上通常都是带着清一色的微笑面具,把自己的内心世界深深地隐藏起来!也许是因为这个世界太现实了,人们更敏感地保护着自己,宁肯一个人去品味孤独,也不愿轻易表达心里的感受。但是扪心自问,其实我们都需要倾诉,都想要摘下面具,表达最原始最本真的那个自已。  当有人问我为什么对这个虚幻的世界如此的依恋,我一定会告诉他,有一种友情叫回帖!
    自己的帖子总希望有人回复,哪怕别人在回复里什么也不说,只是一个字一个笑脸也会让我们深深感到被关注的幸福。
      论坛是交流的地方,没有回帖跟帖,那么你如何跟人交流?不交流,又如何取得进步?所以,看完帖子后,无论你感到好还是坏,都请你告诉作者。因为,无论你说什么,都比冷漠要强!
    热点帖子是人人都关注的,回复也多。可是别忘了,那些冷门帖子它们可也是作者字字心血的凝聚。给他们一个关注的回复,远比你给热点帖子的数个回复都更能使别人铭记住你的热情。
    所以,看贴必回,是种美德。
    [/size]
  • 呵呵 律师
  • 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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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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