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男方相处一年,一直打算结婚,07年底准备08开春结婚 也希望赶紧有孩子就没避孕。过年两家见面谈婚事,双方都同意,当时已怀孕一个半月双方家庭也都知道,后来男方反悔说不结了。主要还是我家没钱,不是本地的,工作也一般,可孩子没罪,他逼我打孩子,我不同意!我现怀孕近四个月,没有收入,反应很重,他起诉让我从他房子搬走,还威胁我要小心,孩子生下来他不管,他逃走!他的没人道和狠毒,让我太心酸太意外!他在西门子公司工作,体面的工作,高学历,却如此丧失人性!
如果我现在搬走,他若把房子卖了,他再辞工作离开沈阳,我生完孩子后他逃走,没人知道他在哪,我该怎么办?况且,我连生孩子的手术费都没有,现在他逼我搬家,我挺着肚子连住的地方都没有!怎么能在他逃走前,法律对他有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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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已经没了,孩子慎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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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他逃走这不能改变其为父亲的责任;我的建议是打掉孩子,这样才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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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孩子出生,对方也只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所以,孩子是否要出生,请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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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