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律市:
你好,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我原来在哈市的一家酒店做保安,在零四年七月七日下午五点左右刚上岗不长时间由于车辆较多也比交混乱。
这时一辆车开了上来于是我和一名同事上前劝说让他绕道行驶,由于那是我们酒店老板程经说过不许非酒店故客车辆不许经过本酒店车场,我们就必须服从,只好上前执行酒店的规定, 就算自己知道也没办法。
后来我们大部分保安与他发生撕打,后经建定为轻伤害,事后老板委拖原保安队长给我们五人分别送了一千块钱让我们跺起来,后来的工资押金都分文未取。
就在今年我和另一名同事被=全国通辑被抓,后经和解两家花了十多万元的赔尝费和解。而酒店却豪无反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