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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了一辆马自达6,去年11月份买的,当时在保险公司买了机动车损失保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险金额分别是18.5万和20万,今年2月在高速公路上被一辆小型货车追尾,造成我的车子尾部被撞得粉碎,变速箱也用不了了,交警认定对方负全责.事后我到特约维修店修车花费了103000多元,(光换变速箱就需要花费60000元),有相关增值税发票.找司机和司机的单位协商赔偿,他们不愿意赔.找我投保的保险公司,他们又说我在事故中没有任何责任,他们不用赔,要我去找肇事司机和对方保险公司赔偿!我回来看了保险条款,第八条是这么写的:保险人在依据本保险合同约定的计算赔款的基础上,按照下列免赔率免赔: (1)负次要事故责任的免赔率为5%,负同等事故责任的免赔率为8%,负主要事故责任的免赔率为10%,负全部事故责任或单方肇事事故的的免赔率为15%. 我知道找肇事方和他们的保险公司赔偿没有问题,问题是我能不能找我们这边的保险公司进行赔偿??我投保的保险公司的说法是否正确,请各位律师给出个注意,谢谢了!!

交通事故
2008-04-06 00:18:36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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