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女朋友,和她老公是在五年前认识的,当时没认识多久就同居在男方家里,同居一年后,男方家长要求那男孩参军去,男孩参军去后,女孩还一直住在男方家里尽媳妇之职。女孩等男孩二年退役后,就在认识第四年时两人去临了结婚证,第五年双方家庭正商量操办喜事时,女孩发现男孩外面另有了女孩,并经常私自去约会另一女孩还有整夜不回家的在外留宿经历.请问这样的情况下,我女朋友坚决要求离婚,此时我女朋友能要求什么样的经济赔偿呢?(备注:男方现实际上有两套房产,一套是原来男方父母的房产,另一套现住的房产户主是他亲戚的名字,因为有两万元钱未付他亲戚,所以房子一直没过户。男孩退役后政府曾补贴了五万元给男方家庭,其中这几年女孩的工资也一直两个人合用,男孩没有多少上班经历。第五年男方家庭曾给我朋友买了价值一万元左右的手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