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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两年,因生活习惯性格差异等众多因素,双方开始于04年初分居生活至今,中间也曾有人说和,但双方见面就争吵,男方预觉婚姻无望,提出离婚,女方一直不同意,男方起诉离婚需要走哪些程序?准备哪些资料才行?

婚姻家庭
2008-04-06 14:07:33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就离婚问题,如双方协商成功,就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债务承担问题达成协议,可去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如双方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你应该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破裂,并可委托律师代理案件。
    婚姻法相关规定: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只能诉讼解决.别无他法.
  • 协议离婚不成,可考虑离婚。
  • 协商不好 诉讼解决
  • 如果不能进行协商,只有进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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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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