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合同性质 > 我是快递员我和某公司签定了一份《承包经营速递业务合同》和附件<<速递业务承包经营手册>> 公司的合同上敲的印章是(上海奈特讯快递服务有限公司承包合同)。.但附件<<速递业务承包经营手册>>上没有我的写字加上 签《承包经营速递业务合同》时附件<<速递业务承包经营手册>>不给我们看, 签了后才给我们。 这点我同事可以证明的。何况事实是我在公司跑快递是事实劳动合同。 1请问这附件《速递业务承包经营手册》有效吗? 2我们去了劳动局劳动局说我们这种合同属于经济合同打官司去我们不受理>但经济合同法早已取消 请问他们不受理的做法对吗? 更何况我们是事实上的劳动合同关系啊! 3请问这种情况何用那种法律.又属于什么性质? 4那个行政部门可以认定合同的性质?如工商局是合同监督机关能否认定合同的性质? 5法律援助中心的同志告诉我:合同与实际不符的,以实际为准,即你们的承包合同没有履行,而构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合同关系。不知他答的对吗?

其它综合
2009-06-06 16:04:2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