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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爷爷原在阿坝州养路总段上班,任会计人员。1990年退休后搬家至成都温江,单位应该支付运费和安家费共计750元,但是养路总段工作人员通过作假的手段并没有支付。爷爷去世后,奶奶一直要求单位支付拖欠的费用。由于奶奶的一再坚持并向有关部门申诉。直到2000年州养路总段终于答应支付,但是拒绝给几年来的利息。直到今年都还没有解决,请问一下律师,是否应当要求连同利息一起支付?应该一个个什么利率计算,银行利率还是贷款利率,十几年来利率变化很大,应该以哪年的为准呢?尽管钱的数目很小,但是我的奶奶一直想为去世的爷爷讨回一个公道,谢谢律师,期待你的回复。

证券投资
2007-12-05 17:11:59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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