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好!
看到了你上次的答复,说真得我有点失望.也许是您误解了我的原意,也许是我描述的不够祥解.本想通过电话和您联系,无奈我所住的公寓楼层只有一部公用电话,我又不愿把个人隐私让他人知道,没办法只能如此了.请谅解,我真得不是为了吝啬那几个电话费.如果我身在南阳肯定会登门向您亲自请教.
我的目的是想请您站在第三人的角度,用法律的眼光审查以下,我的协议方案是否公正?假如不合法或不合情合理,我将拿起法律武器并请你帮忙做总指挥,来捍卫自己的权利.
请问:假如法院认定有欺诈行为,我至少还能挽回多少经济损失?我的女儿的抚养费她应该不应该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