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03年上大二时交了一个男朋友,中间多次争吵,提到分手,但因为他的坚持没有分成.2006年我终于下了决心,一定要分!因此矛盾激化了!我为此换了手机号他在找我无果之际,想起了打印我的旧的电话号码的话费清单,然后挨个打电话问我的新号码,在此他是不是侵犯了我的合法利益?后来他多次找我,打电话到我办公室和我家里,用语言恐吓,扬言把我们在一起的事发短信给我的同事朋友,让他们知道我已经不是处女了(其实我们没有发生关系),还有他还把一些黄色图片防到我的校友录上,他就是得不到我要报复我,这已经严重影响了我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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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在天津告他,因为他在天津打印你的电话清单已经构成侵权了,还可以将你电话所属的公司连带起诉,因为电话公司未经你容许私自打印清单是违规的,何况他还有其他这些诽谤和诋毁行为,但我觉得你在北京起诉要比天津好,因为北京的法制环境要比天津好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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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