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年6月份我的新房装修,与江苏一工头签订合同。但装修到一半,他拿走第二批装修款后再未露面,多次联系均未联系上。后来听他的同行讲,他拿着装修款(大约15000)去赌博结果全部输光,所以无法继续我们的装修。后来他的手机号也换了,根本无法联系。我有他的身份证复印件,他是江苏人,我曾经委托他的同行捎话给他的家人,但他的家人根本管不了他,也无法替他还款。今年过年之前,腊月二十五完善,我在超市偶然撞见他,把他带回我家,让他还钱,当时想如果不还就报警,但他趁我们不注意时翻墙跑了。我估计他是没钱,哪怕送他到派出所也那不出来钱。我属于白马山派出所管辖,他租住后龙小区,属王官庄派出所管辖,如果报警我改到那个派出所,他的行为属于诈骗吗,我应怎样做才既省时省力又取得最佳效果,遇到这种情况我如果起诉他,有胜算吗,能提出精神赔偿吗?如果委托律师中间的费用大约多少?期待您的指导,不胜感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