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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看到您的介绍了,您经办过的都是一些大的案件,发生在我身上的这件事对您来说可能是小事一桩,但是却给我的身心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在这里我讲述一下事情的经过,请您指点我该怎么办?我可以告她吗? 我是一名教师,昨天,也就是2月28日,我校寒假过后开学第一天,请了青岛某语言学校的女校长来我校上课,当初听到是语言学校的校长,我的看法是,她一定是很有修养,水平很高的,但是,事实证明,不是那么回事。 在她讲课的过程中,我觉得她讲的还不错,但是她声音较小,有些地方听不清楚,我想起这所学校我以前了解过,并且手机中还可能存有号码,我就拿出手机翻看,这位校长武断地认为我没有听她的课,于是提了一个问题,并把我叫了起来,我由于确实没有听清楚她的提问,于是我说:“抱歉我还没有想好,请让我考虑一下再回答。”这位校长竟然说:“那你就站在那里想吧!”当着全校教职员工的面叫我罚站,当时,全校的同事都认为她这种方法太过分了,都在议论,因为我们现在对学生都已经不提倡采用体罚或者惩罚的方式来教育,这已经是很落后很不明智的教育方法,更何况是对一个成年人!然后她又叫起了我身边的另一位同事,也使用了同样的罚站方法,我当然没有任她惩罚,我坐下了,但是我并没有说什么,只是向同事问清楚问题后,进行了回答。 今天第二天上班,开全体教工会,我们的校长在开会之前又一次讲到了这个问题,不点名的批评了我开会玩手机,我这才知道原来她在没有任何调查的情况下,对我们的校长说我没有认真听课,在玩手机!

其它综合
2007-03-05 12:24:3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