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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的情况: 爷爷:杨XX(已故) 奶奶:冯XX 生父:林XX 生母:周XX(已改嫁) 孙子:杨XX 小姑:莫XX 承诉人:孙子 杨XX 1975年父亲与贵州某县找到其生夫杨XX,此时杨XX已与冯XX结婚,他们子女不幸夭折。 1982年父亲与本县周XX结婚。次年,生下我杨XX(改为姓杨他们说才算是杨家子孙) 1988年亲爷爷过世,父亲由于支付不起下葬的大概800元,不得已将他自己的其中两间房屋抵押给了小姑的父亲。 1998年,我回家读书与奶奶生活,一切由父亲照顾,但是好景不长,奶奶经过法院同父亲解除了母子关系,之后,我随父亲搬出家中。第二年,父母离婚,法院将我判给了母亲,父亲出走,我不得不寄宿别人家读完高中,2002年考入大学。 父亲一走了之,直到在2007年才被我找到。 2007年回家过年看奶奶,我年年过年都回家看她老人家的。听她说,她心有力而力不足,已经将她所有的房产经法院交给小姑莫XX打理,小姑将奶奶从老房子中请出搬进出租屋中居住,老房子要拆掉建高楼。因此奶奶的日常起居由小姑打理,但是他们照顾得不成样子。我奶奶也将就的就这样过了,我实在看不下去,感觉我奶奶的权力就这样在什么都不知的情况被剥夺,我奶奶大字不识。

刑事案件
2007-02-23 14:20:4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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