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想咨询一下,我以前工作的单位是事业单位,在2003年的时候转制为企业,我到2006年已经在单位工作了11年,并和单位签订了长期合同,在0 6年7月的时候,单位要我在一份事业转企业的补偿金审批表上签字,同意支付补偿我一笔金额,是作为补充养老金打入我的养老金账户,0 6年9月我向单位提出辞职,在07年2月我发现那笔补偿金一直没有进入我的养老金账户,我向原单位提出,他们的理由是我提出辞职,所以不给我,请问他们的做法是否合理?谢谢

证券投资
2007-02-20 01:41:51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