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先生好:    我有一事咨询,我是江苏的,我在当地烟草公司作为聘用人员已经10年,但是从去年起,烟草公司不再与我们直接签定劳动合同,而是通过一个“劳动保障咨询公司”也就是我们先与劳动服务公司签定合同,烟草公司再从劳动服务公司集体聘用我们,今年1月初我刚和劳动服务公司签定好为期一年的合同,但是2月初,烟草公司决定对我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为由进行解聘,我查看了不少有关法律规定,说是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申请经济补偿。现在请问:我是应该向烟草公司申请经济补偿还是向劳动服务公司申请补偿??这样的经济补偿申请有效吗??请给予解答,不胜感激!!!

知识产权
2007-02-12 22:49:3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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