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叙述下我遇到的事情,2006年9月开始到现在,我陆续得到5家银行的通知,说我办理的信用卡透支,请我还款。但我从未在任何一家银行办理过信用卡。到银行说明情况后,几家银行分别出示了“我”办理信用卡的手续,包括填写的表格及签字、助理会计证、单位证明、房产证等等,其中除了我的身份证复印件其他均为伪造。我于2006年9月去公安分局报案,但由于我无法举证没有被受理。到这个星期,农业银行向派出所报案,我也去协助调查了,在派出所我看到了农业银行所持的证据(包括伪造填写的表格及签字、房产证、单位证明等等)。由于5个月内我的生活受到了干扰而且我相信我的信用度绝对受到很大影响,所以我想咨询一下我能否以银行的举证对银行进行起诉,以何种方式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