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私营企业服务半年,没有签定劳动合同.今年11月,公司要订制公司制服,一共两套,公司法人说每个人要扣三百块钱工资,如果员工在半年内离职的话不退还所扣的三百块钱,如果我们为公司服务满半年后,公司返还所扣的服装费,就当公司给予我们的福利.1月分我已经为公司服务满半年,并向企业法人提出申请领取所扣的服装费,该法人口头同意并承诺2月份方结算清楚.现在因该法人宣布的政策与公司懂事会政策有误,现说不返还扣我们的服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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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一、应该索取,因为公司宣布不退钱的前题是在半年内离职的,现你已在公司工作满半年, 不在被扣款之内。第二、向公司索取,因为我是公司收钱,同时退款的条件也是公司制订的,公司有退款的义务。第三、法人宣布的政策与公司懂事会政策有误是公司与董事会之间的事情,法人的错误由法人自己承担,不能转嫁给你们。第四、如果不返还,调解不成,有工会的通过工会协商解决,不成后可向劳动管理部门提出劳动争议,由劳动仲裁部门作出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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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