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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 您好!我想请求你的帮助,在06年2月应朋友之邀入资15万加入他们公司,该公司是生产摩托车电器配件的小厂,注册资金50万,05年5月注册的是投资人王,范两夫妇,范为法人及总经理。 我加入后,三人平均占30%,另有小王(销售)小刘(技术)占5%。 王与我因各自有公司上班都未参与经营。在06年中一直因为经营不善资金短缺,在七月范答应承包只以四十为底,因为是朋友都未签定合同。 在07年1月17日公司商讨运作方案,因为都不答应进资,后在1月25日王与范竞以十万元将公司卖与公司之外的人,我当时不答应,我觉得应该先查清帐目才是对的,因我已发现他的帐有问题,可王不让查,他与范是亲戚关系。因为我知道章程及工商登记里没有我们三个,所以被逼无奈将王的股份接了下来-----原因是为了查清帐目。 公司的确到了艰难的地步,资金被挪用,一分钱都没有,我拿出一万暂时维持运作。可范不但不配合,还要求变更法人与经营权,更恶劣的是叫会计手写一欠条(该业务是公司主营业务无关)想加盖公章。(另两股东将章收藏,不过现在可能已经找到了)。鉴于此种情况我们商谈就将库存物资盘活为先,于是在1月27日将库存特资用正当销售方式出库,可他现在说我恶意贱卖公司资产。并请经侦队查我。 我现在很不明白的是:我与他们之间的股份协议是否有效,那为什范一直不改变章程,不进行工商注册,另外王明知公司是经营不善,甚至有其他抽资行为,却为什么要以十万卖公司,在没有其他股东签字认可,并没有加盖公章的情况下,我与他的转让协议是否生效,协议只有我与他的签字。(只能说明有可能他已经知道资不抵债)。 另外我在范经营期间借与他现金作为公司周转,现他认帐不赖账(只有打款凭条)我能以哪种方式要回。 针对我的情况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谢谢你!

刑事行政
2007-02-25 15:16:47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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