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昨天向你咨询的那个人,我姓李,因为男方现在在广东东莞市打工,而我是丰城人,但是我也在南昌工作,我提出离婚时男方不同意,我也没有掌握到他的证据,而且我 也觉得男方有重男轻女的思想,小孩一直是由我母亲带, 也在南昌.男方从去年起就一直没给小孩的抚养费,所以小孩也一直是我父母出钱抚养,他还写了一张每月给三百元钱的抚养费.说实话,如果我父母没帮我,我真的就养不起小孩, 早就饿死了.我们没有共同财产,所以就是小孩的抚养问题,我想抚养小孩,让他出抚养费,以前我写过一张离婚协议书,协议上写由我抚养小孩,他出三百元钱抚养费,他说回去商量一下,就没音讯了,我打电话问他(那时他刚好在萍乡,回来探亲)他就说不同意了.后面就一直没有或音讯.
-
你好!立案费就是指诉讼费,无财产争议的,法院收300元.从你所述情况看,你们的感情已经破裂,离婚理由比如感情不和,分居二年等.另,你们的小孩有多大?小孩自小与你父母共同生活,在男方不尽抚养义务(同时有重男轻女思想)的前提下,法院将小孩判归你抚养的可能性很大.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