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去存车处取摩托车准备上班,发现摩托车被盗,但存车处老板拒不承认我的摩托车是在她那里丢失,说我的摩托车是在外面丢失,我以向派出所报案,我与存车处并未签定书面合同,而且每次存放和取出摩托车也无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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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寄存车辆这样的事,一般而言在现实中是不会签订什么正式的书面合同的,如果你在存车时取得的存/领卡,这也可以作为你和存车老板的存车合同成立的证据;
如果这个证据也没有,有其他的证据也可以,比如: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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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