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丈夫没有尽到他的责任,也没有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我们分居都有一年多了,在此期间,毫无音讯
-
你好!男方是萍乡人,官司一般在被告住所地(即户籍地)法院打,但如果被告离开住所地在外地(比如南昌)常住一年以上的,也可向其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你完全可以在南昌请律师,但离婚案件当事人必须到庭,律师不能全权代理,你只须开庭时到场即可,除此之外如写诉状、立案、举证等全部工作均交给律师处理.
至于收费,如你们之间没有夫妻财产分割,仅涉及感情破裂和子女抚养问题,律师代理费为2000元,律师事务所开具正规收据,另收300元办案费;如涉及财产分割,加收100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4、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5、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
你可以在南昌起诉,起诉的流程是:先和律师面谈介绍案情解疑答惑,然后律师制定诉讼方案,律师起草诉状,律师带当事人去办理立案,开庭调查和辩护,判决或调解。你要争取在南昌立案,否则你的成本会很高,你需要开具一份证明,证明他在南昌居住一年以上,南昌法院在你出具了这个证据后一般都会立案,出庭时你必须参加,费用面议。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